發布時間:2023-04-15 15:56:41????瀏覽次數:1
吊索具制造材料方面有哪些規定?
制造吊具、索具用的材料及外購零部件,必須具備材質單、生產制造廠合格證等技術證明文件。否則應進行檢查,查明性能穩定可靠后方可使用。
吊具、索具的載荷試驗有哪些規定?
制造、改造、修理或新購置的吊具、索具、應在空載運行、試驗合格的基礎上,按規定的試驗載荷、試驗方面試驗合格后才可投入使用。
靜載試驗載荷:
吊具取額定起重質量的1.25倍。
吊索取單肢、分肢額定工作載荷的2倍。
試驗方法:試驗載荷應逐加上去,起升到距離地面100-200mm高處,懸空時間不得少于10min。卸載后進行目測檢查。當試驗如此重復三次后,如果結構未出現裂紋、變形,連接處為出現異常松動或損壞,即認為靜載試驗合格。
動載試驗載荷:
吊具取額定起重量的1.1倍(起重電磁鐵取額定起重量質量)。
吊索取單肢、分肢額定工作載荷的1.25倍。
試驗方法:試驗時,必須將加速度、減速度和速度限制在該吊索具正常工作法范圍內,按實際工作循環連續工作1h。如果各項指標、各限位開關及保護裝置動作準確,結構部件無損壞,各項參數均達到技術性能指標要求,即認為動載試驗合格。
吊具、索具使用有哪些規定:
1、吊具與索具應與所吊運物品的種類、環境條件以及具體要求相適應。
2、作業前應對吊具和索具進行檢查,當確認各功能正常、完好時,再投入使用。
3、吊掛前,應先確認重物上設置的重物吊掛連接處是否牢固可靠。
4、升降作業前應確認綁扎、吊掛是否可靠。
5、吊具不得超過其額定起重質量,吊索不得超過其額定工作載荷系數。
6、作業過程中不得損壞吊重物品與吊具、索具、必要時應在吊重物品與吊具、索具間加保護襯墊。